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一、學校簡介
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是河南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創辦于1955年,現為全國水利職業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全國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河南省“雙高”校建設單位。
學校堅持“質量優先、內涵發展”的戰略,按照“突出重點、辦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特色專業建設工程和人才培養質量工程。設有水利工程系等10個教學系部,現有在校生2.1萬人。建有湖庫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河南省工程實驗室等多個省級科研平臺。現有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人,河南省“中原千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人,河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5人,河南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5人,河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3人,河南省教育廳優秀教育管理人才8人,全國水利職教名師5人,全國水利系統首席技師1人。
二、招聘崗位及專業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恪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誠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高尚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二)基本素質要求
有過硬的職業道德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創新意識和發展潛力,身心健康,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學術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本碩博專業一致或者相近,本科學制不少于四年,特別優秀者可以適當放寬條件。
(三)畢業年限要求
崗位面向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博士學歷學位證書。
(四)年齡要求
教授年齡不超過48周歲;副教授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
四、薪酬待遇
1.福利待遇。財政全供事業編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享受帶薪雙休、國家規定節假日、寒暑假;享受國內外訪學、進修等政策,選派優秀教師到國內外進修學習。
2.薪酬標準。工資待遇執行上級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具體見下表。
3.鄭州政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享受鄭州市生活補貼等人才政策。
五、招聘流程
(一)發布招聘方案
學校招聘方案經河南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wec.edu.cn)及相關網站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博士研究生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1.報名和資料提交。應聘者通過各招聘崗位聯系人郵箱報名并發送相關資料,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如:B01+張三+水利工程博士研究生 +北京師范大學。報名崗位與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應一致或相近,每人限報我校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
2.資格審查。學校根據崗位招聘要求,開展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不符合要求條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資料者,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
(三)考試
考試由我校具體組織實施,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考試成績低于70分者,將不予聘用。學校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分批次開展面試工作。
學校通過招聘電話或郵件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以及相關成果或證明材料原件參加面試(因特殊情況可安排線上面試,面試方式以招聘電話通知為準)。面試分為自我介紹、試講或答辯、評委評議等環節,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員名單按擬招聘崗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后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工作在教育廳指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等有關規定。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情況,原則上不再遞補,對學校人才緊缺或急需的崗位,經學校研判后,可按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我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考察不合格或棄權,原則上不再遞補,對學校人才緊缺或急需的崗位,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經學校研判后,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擬聘人員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招聘結束后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經公式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要求流程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
0371-65821021(學校人事處)
各崗位聯系人電話(見招聘崗位及專業)
監督電話:
0371-65821086(學校紀檢監察處)
0371-69691970(省教育廳人事處)
0371-69690394(省人社廳事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