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9年招聘碩士研究生公告
一、學院簡介
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是一所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具有65年辦學歷史,現有鄭州花園路校區、鄭州航空港校區以及漯河校區、信陽校區,占地面積712畝。學院現為全國水利職業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級文明學校、全國水利文明單位、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全國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學院設有水利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機電與信息工程系、經濟管理系、環境工程系等5個教學系40個高職專業,在校生9000余名,現有教職工519人,副高級職稱以上教師占30%,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75%,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6%以上,人才培養質量深得用人單位及社會贊譽。
二、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人事處、教務處、紀委(監察處)和各用人部門負責人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
根據學院發展需要和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招聘38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主要崗位職責是教學、科研,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同時安排院內兼職從事技術服務或管理工作。詳見附件1《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9年招聘教師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或其他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者優先,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6.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簡章
通過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網站及其他人才招聘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將報名表(附件2、粘貼1寸照片)、證書、個人簡歷等資料發送至相關專業聯系人郵箱(照片文件名:身份證號碼—姓名,制作準考證用)。郵件標題名稱: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學位學歷+姓名+崗位。如:北京師范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碩士研究生+張三+思政教師。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志愿。
(四)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開展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擬于2019年8月7—8日在校園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自行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核
1.筆試。參加人員、時間、地點在校園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時公告。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滿分100分。未參加筆試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面試。筆試后即進行(筆試現場通知)。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內容為試教、答辯,滿分100分。試教內容由應試者自選本專業課程中的某一節重點內容(教案由本人設計,復印一式五份,面試前交面試專家)。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0分。
3.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4.參加面試必備:手寫簽名的報名表和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裝訂
成冊),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件、獲獎證書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驗證后退還本人)。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按1∶1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由學校決定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我院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則從報考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布。
(九)錄取
應聘人員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安排體檢、考察,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須經歷見習期12個月(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六、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員試用期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實行人事代理,享受與我院在編教師同等工資福利待遇和管理,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項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的各種學歷學位須經國家及有關部門認證,在學校限定時間內未通過學歷學位認證的按不符合聘用條件處理。
3.本次招聘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4.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學校網站和報名網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響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5.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6.根據報名、資格審查情況,我院具有確定參加考核人員、調整招聘崗位及職數的權利。
人事處咨詢電話:史老師:0371—65821289(工作日),劉老師:0371—65821020(工作日)
校紀委監察室:0371—65821185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