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事業 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事業工作人員45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和范圍
面向全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45名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對黨忠誠、敢于擔當、勤奮敬業、清正廉潔、遵規守紀,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衛輝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鄉鎮在編人員、教育系統內教師編制人員和衛生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3、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5、檔案材料齊全、信息準確、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方面不存在弄虛作假問題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情況;
6、不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視其所犯錯誤性質和現實表現綜合研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的;
5、對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選聘條件的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相關事宜
(一)發布信息
公開選聘實施前,由衛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ihui.gov.cn)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為2019年7月18日——7月20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
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陽光華府樓下)。聯系
電話:0373—4495115、0373—4488100。
3、報名辦法:
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經所在單位組織審核同意)相結合的方式,由報考人員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填寫《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在網站上自行下載填寫。報名時應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及其A4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本次公開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019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陽光華府樓下)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比例內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定進行面試確認。未按規定時間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報考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確認時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以上筆試、面試、考試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若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需通過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和因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經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后實施。遞補須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檢。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按原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四、組織領導
此次選聘工作由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支持配合時,主動溝通協調。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開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
(三)選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選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選聘范圍,改變選聘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方案由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衛輝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