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龍安區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線上筆試違紀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公平、公正,規范線上筆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使得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有據可依,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線上考試環境中出現規定以外物品、復習資料的,草稿紙(空白A4紙,須經工作人員檢查后使用)除外;
(二)非考生本人登錄線上筆試系統參加考試,或更換作答人員的;
(三)線上考試環境內出現其他人員的;
(四)中途離開座位、離開視頻監控范圍、遮擋攝像頭的;
(五)中途退出監控端,或未在監考人員監控下完成線上筆試的;
(六)有對外傳遞信息、資料、物品等行為的;
(七)瀏覽網頁、在線查詢、翻閱電腦和手機存儲資料,查看電子影像資料的;
(八)翻閱書籍、文件、紙質資料的;
(九)錄音、錄像、拍攝、抄錄、錄屏、直播或投屏的;
(十)未經許可接觸和使用通訊工具如手機、藍牙設備、耳機等,使用各類聊天軟件或遠程工具,多屏登錄考試端的;
(十一)本人離開監考端后,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十二)其它應當視為本場考試違紀違規的行為。
第二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的;
(二)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三)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四)考生的不當行為導致試題泄露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五)經后臺監考發現,確認考生有其它違紀、舞弊行為的;
(六)若發現考生有疑似違紀、舞弊等行為,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根據考試數據、監考記錄等多種方式進行綜合判斷,其結果實屬違紀、舞弊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相關責任的行為。
第三條 如考生因設備硬件問題、網絡問題、停電斷網、人臉無法識別等原因,導致筆試無法正常進行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第四條 線上筆試過程中,如視頻監控角度不符合要求、無故中斷視頻監控等,影響監考人員判斷本場考試有效性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第五條 筆試過程中,電腦(推薦使用筆記本電腦)未關閉無關應用程序及各類彈窗廣告的,系統默認為切屏,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