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補充我縣公務員隊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同意,決定公開選調17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職位
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17名,具體單位為:
1、泌陽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11名;
2、泌陽縣財政局5名;
3、泌陽縣委編辦1名。
二、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除了具備公務員錄用的基本條件外,本次選調人員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已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除外);
2.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國家普通高校計劃內普通招生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符合河南省公務員專業分類中的經濟學類、文秘類、法律類、財會金融類、工商管理類、計算機類、土木類、建筑類專業條件;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報名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還需為中共黨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試用期未滿或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4.未經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的;
5.相關法律法規及紀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共5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泌陽縣紀檢監察宣教中心三樓北(泌陽縣迎賓路西50米),咨詢電話:7937348。
3.報名辦法:報考者需攜帶以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①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②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③所在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署的同意報考意見。材料齊全者填寫《泌陽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報考者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規定的報考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它要求。
5.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需達到1:1.5的比例,若達不到此比例要求,按照規定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四、考試的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
(一)筆試
滿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與公務員招錄筆試內容相同。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員與擬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考人數不足的2:1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如出現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情況,按照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如出現選調對象總成績相同情況的,以筆試高者為優先選調對象。
報名者務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泌陽縣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按照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依次遞補。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在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按照上述原則進行。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相關事宜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因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后,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為一年。
新選調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
本方案由泌陽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