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深化我縣鄉鎮機構改革,優化人才結構,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快速發展,根據《盧氏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和盧氏縣十二屆縣委第137次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我縣非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選聘到我縣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聘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選聘計劃
選聘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1名。(詳見附件1)
三、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盧氏縣非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垂直管理、上掛單位除外)。
(二)選聘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選聘對象年齡為40周歲以下(以本人身份證顯示的出生年月日為準,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6.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有時間要求的,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
7.擬聘用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盧氏縣機關、全供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人員;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2019年7月1日—7月5日)
本次選聘公告在盧氏縣人民政府網站(www.lushixian.gov.cn)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盧氏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6日至7月7日,共2天。
上午8:00—12:00,下午13:00—20:00。
2.報名地點:盧氏縣人力資源市場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資料包括:(1)《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報名表》1份(附件2);(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4)享受加分政策的證明資料原件1份。
5.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6年以來,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成員,駐村時間連續一年以上的(因工作不力被撤換的除外),以及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組成員,加3分。
(2)2016年以來,獲得為盧氏爭光獎的人員(以縣委縣政府發文為準)加2分。
(3)退伍軍人(以退伍證為準)加2分。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7.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于7月12日-7月13日工作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和排名
1.考試(2019年7月14日)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卷面分為100分,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入場考試。
筆試內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脫貧攻堅政策、盧氏縣情等相關知識。
2.排名。
總成績=考試成績+加分。
排名辦法:按照擬選聘名額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聘人員。若遇總成績并列的則根據個人的學歷、工齡、年度考核情況量化評分確定擬選聘人員排名順序。
量化評分=學歷層次得分+工齡計算得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得分。
(1)學歷層次。國家承認的學歷(普通全日制、電大、自考、黨校、函授五種形式的學歷畢業證為準)研究生以上計5分、本科計4分、大專計3分、中專(高中)計2分。
(2)工齡計分。按照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參加工作年限,每滿一周年計0.2分。
(3)年度考核等次計分。2016年以來,每獲得一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計1分(以年度考核表為準,由本人提供)。
(四)選崗
擬聘用人員按排名順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
在排名、選崗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盧氏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擬選聘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及待遇
1.試用期限。擬選聘人員到鄉鎮工作試用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2.待遇。擬選聘人員在鄉鎮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仍由原單位供給,正式聘用到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后,享受全供事業單位待遇。
3.考核聘用辦法。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的考核由鄉鎮黨委政府實施。2019年工作成績突出獲得地廳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提前聘用為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0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或工作成績優異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提前聘用為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員,聘用為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否則,退回原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聘崗位、選聘計劃、選聘條件、選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結果,同時邀請盧氏縣人大、縣政協、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聘紀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增強選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設監督舉報電話:盧氏縣紀委0398-7872814。
六、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單位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確定盧氏縣人民政府網作為選聘工作專用網站,公開選聘的報名、考試、選崗和聘用等有關事宜均在該網站公布或公示,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查閱有關信息。
未盡事宜由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98-7872838 0398-7878801
附件:1.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明細表.xls
2.2019年盧氏縣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報名表.doc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