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選調平輿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我縣監察體制改革和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縣編委會研究意見和實際工作需要,并報請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8名、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職位
(一)職位一
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機關科員職位工作人員8名。
(二)職位二
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科員職位工作人員9名。
選調職位具體要求詳見《平輿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涉及專業要求的,以2019年河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設置指導目錄為準)。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與擬選調職位相匹配的其他條件。
(二)職位條件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全市(縣)各級機關中已登記備案的公務員(含參公單位);
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具有國家普通高校計劃內普通招生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職業資格(A證)、注冊會計師、會計或審計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以及員額檢察官、員額法官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計劃內普通招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和從業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未滿或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職人員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同意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
6.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9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報名方式: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平輿縣委組織部312室(平輿縣城清河大道2號,平輿縣機關辦公區縣委綜合樓3樓),報名咨詢電話:0396-2722778。
報名時需提交《平輿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和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
4.歷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加蓋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
(三)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報名一個職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一經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違反公開選調規定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只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如出現選調對象面試成績兩名或兩名以上成績相同情況且影響最后錄用的,現場組織成績相同者進行加試確定最后名次。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選調職位1:1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成績相同情況,按照上述原則進行。
六、公示、試用與辦理轉任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因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單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轉任手續。試用期滿后,由單位及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新選調的工作人員,由選調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個人素質能力特點和專業特長,科學安排崗位,個人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新選調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凡在報名后在原單位晉升職務(不含職務職級并行晉升職級)的,不予承認。
中共平輿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平輿縣委組織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