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委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西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經報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特將選調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共公開選調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屬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工作人員4名。
二、選調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選調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三、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業務素質優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敬業、廉潔自律、群眾公認。
2、選調范圍:全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不含政法專項編制人員)。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類、法律類、經濟學類、土木類專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不受專業限制),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高的文字綜合能力。
4、國家干部身份。年齡在35周歲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限制性規定的。
3、與選調單位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或者選調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4、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5、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歷年各類公選考試招錄聘用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址:行政中心主樓發改委會議室504室;報名時間:2020年8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個人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1)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附表);(2)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報名證明;(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1式2份;(4)本人近期同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并附電子版。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
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設定為1:2,達不到1:2的,選調崗位名額遞減。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筆試
筆試異地命題,異地評卷??荚噧热轂楣不A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l: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異地命題,聘用異地考官。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低確定參加考察人員)。考察主要是對被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重點考察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文秘寫作能力和群眾公認度等。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調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反映問題線索清晰、真實署名的信訪舉報,將認真調查核實。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后沒有問題的,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轉移黨組織關系。
辦理調入手續。試用期滿后,由發改委組織考核,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由委黨組研究,辦理人事調入手續。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縣發改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西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西峽縣發改委委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