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縣2025年公開選調縣城區學校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解決教師學科結構不優,城鄉分布不均衡問題,決定從鄉鎮初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到縣城區初中、小學任教。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定崗選調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從全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的初中、小學教師(除城關、城郊以外的鄉鎮在編在崗教師)中選調。
三、選調學科及名額
(一)城關鎮中小學校(共54人,含南召縣第一初級中學、思源實驗學校)

(二)城郊鄉中小學校(25人)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報崗位教育教學工作。
(二)具體條件
1、選調初中教師資格條件:
(1)現任鄉鎮初中教師的,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報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現任教學科其中一項一致。
(2)現任鄉鎮小學教師的,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報考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現任教學科其中一項一致。
(3)工作滿3年以上(2022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
(4)年齡4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選調小學教師資格條件:
(1)現任鄉鎮小學教師,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報考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其中一項一致。
(2)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滿3年以上(2022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
(4)年齡4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發布信息
在教體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調名額、范圍、條件和程序等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以上選調條件的教師,請持個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第一學歷證、最高學歷證(含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含教師資格網上驗證報告)、南召縣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報名表需正反雙面打印)現場報名。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后,原件退回,留存上述證件復印件1份(報名者簽字確認),歸檔備查。
2、資格審查:選調教師由所在鄉鎮中心學校(或局直學校)負責資格審查,并由鄉鎮中心學校(或局直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3、報名時間:2025年8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教體局南三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377-66923056
(三)選調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采用閉卷的辦法進行。筆試內容與所報考崗位學科相關。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保留兩位小數)。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小數點后不足1人按1人計算。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中每鄉鎮初中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分別不超過3人,其它學科分別不超過2人。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采取現場抽課試講的方式進行,講課準備時間12分鐘,講課10分鐘。對同學段同一學科設兩個及以上面試試場的,面試后當場公布考生面試原始成績,加權后為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評委異地聘請。面試講課成績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不予選調。
面試教材。初中:我縣現行教材七年級上冊(物理為八年級全一冊,化學九年級上冊)。小學:我縣現行教材四年級上冊。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選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選調對象的總成績名次,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以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相同,教齡時間長的優先。如果均相同,則同時確定為選調人員。若有考生放棄,則按成績依次遞補。為確保調出鄉鎮的初中骨干教師基本穩定,每鄉鎮選調人員,初中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各限2名,其他學科各限1名。
(五)公示
選調結果向社會公布,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被選調人員確定后,要按時到新單位報到上班,上班后均為一線任課教師,五年內不得調離學校。自動放棄選調資格或不按時到新單位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考試。對已辦理選調手續后,又查實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仍回原學校任教。
六、服從相關人事管理政策
選調進入縣城區學校的教師,要服從職稱、崗位聘任及工資待遇等相關規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選調
1、已被本次高中選調擬錄用人員;
2、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3、選調過程中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講課舞弊的;不如實填寫公開選調報名表的;
4、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參與有償家教被查處的,師德師風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受黨政紀處分,尚在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執法執紀部門調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
6、參加選調人員,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7、公費師范生服務期未滿6年的。
八、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凡參加本次公開選調教師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一律實行回避制度。
2、嚴格紀律。在本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求,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九、組織領導
1、此次教師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監委派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
2、在南召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組織,規范運作,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本次選調未盡事宜由南召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南召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