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鄧州籍教師回調工作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深入實施“聚才興鄧計劃”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措施》,解決鄧州籍在外從事教育工作造成夫妻兩地分居、照顧親屬不便等問題,經研究,決定擇優回調外縣(市)鄧州籍在編在崗教師,工作方案如下:
一、回調計劃
高中教師15人,初中教師15人。
二、對象范圍
具有鄧州籍,或配偶、子女、父母為鄧州戶籍的外縣(市)在編教師。
三、回調條件
(一)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二)具有國家正式編制的在崗教師;
(三)原則上4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級教師,縣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高級職稱以上的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近兩年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以上等次;
(五)高中教師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研究生、一本學歷不限師范類專業);初中教師須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且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六)服從鄧州市教體局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調:
1.有過違法犯罪記錄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3.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的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回調的情形。
四、回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7月22日,通過有關媒體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8月4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鄧州市教體局人事科
咨詢電話:0377--62168623
對等條件報名,現工作崗位為城區或鄉鎮高中、初中的可報名鄧州市城區或鄉鎮高中、初中。現從事教學學段報名相應教學學段。
3.報名所需材料:
(1)《2025年鄧州籍教師回調報名表》1份,自行下載填報;
(2)報考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6)2023年度、2024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7)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父母或配偶為鄧州籍的提供),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為鄧州籍的提供),或配偶、子女、父母在鄧州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工作證明及社保證明(由單位出具證明),具備其中一項。
(三)資格審查
市教體局、人社局、編辦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審查,對符合報名資格者,由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面試工作。具有市級優質課、省級優質課獎項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四)考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統一參加考試。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人員講課內容為所報學科教材,現場抽課。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執行,費用自理。
(六)考察
市教體局組織人員對擬錄用對象通過走訪學校等實地考察師德表現。
(七)錄用公示
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等于或大于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錄取),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錄用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相同分數,則職稱高者優先;若職稱相同,則學歷高者優先。擬錄用對象體檢和師德考察合格后,由市人社局、編辦、教體局向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錄用意見,并予以公示。
(八)調配
考試合格后,經市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市人社局向調出地發商調函及擬調表(由個人負責辦理兩地調動手續);市教體局根據市域內學校編制情況及各學校學科缺額情況,統籌安排到市域內學校任教;市人社局、編辦辦理人事聘用、工資、上編等相關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1.對擬回調人員,按有關規定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由市人社局統一匯總,上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后,辦理調動、入編手續。
2.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求,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鄧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5年7月22日